https://travel.state.gov/content/visas/en/law-and-policy/bulletin/2017/visa-bulletin-for-march-2017.html之前为大家介绍了美国最常见的职业移民&亲属移民信息,本篇带大家快速认识看似比较陌生的EB-5投资移民,搭配40道常见问题Q&A。
※免不了的小提醒:本篇文章未具法律效力,若有任何问题可以自行上美国国土安全部(简称USCIS)官网或与专业移民律师进行咨询。而川普上任之后流言四起,也曾说过投资移民金额会被提高,但至今未有确定法案,所以本篇仍是以之前的规定来叙述。投资移民有风险,各位行动前须谨慎。
★职业移民的五大类
第一优先│EB-1杰出人才:具特殊能力之杰出教授与研究人员及跨国经理人
第二优先│EB-2专业/技术人才:高等学历或拥有特殊能力的专业人士
第三优先│EB-3技术/非技术劳工: 技术性劳工、专业人士与其它合格劳工
第四优先│EB-4特殊人员移民:特殊种类职业移民,如宗教人士
第五优先│EB-5投资移民:就业创造移民
★EB-5投资移民简介
美国政府为了吸引外国投资人对美国投资、促进美国经济、增加就业机会,创建并实施了「EB5投资移民项目(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此属于职业移民中的「第五类优先职业型移民签证」,外国投资者可透过此方式为自己、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申办移民,获得美国永久居民(绿卡)身份,因此EB5成为美国所有美国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申请条件最宽松的一条便捷管道。
EB-5投资移民的最大目的是吸引外国投资在美创造新的工作机会,提升美国经济发展。因此,EB-5投资移民成功的关键之一在于如何让移民局认定你的投资所创造出来的工作是符合移民法要求的工作。
※ EB-5分为三种投资类型与资金额:投资人需择一
- 受困事业Troubled Business│在政府认可的受困事业投资100万,并创造至少10个就业机会。
- 个人直接投资(简称个投)New Commercial Enterprise Not Associated With a Regional Center│投资人实际经营一家公司,并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投资金额为100万美元。(此点多指投资人将投资金额投入到新建企业或收购现存企业)
- 区域中心投资New Commercial Enterprise Located Within and Associated With a Regional Cente│投资人选择投资于美国移民局已经批准的区域中心,并直接或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申请人无须参与经营,也无须居住于所投资的区域中心。这类投资金额为50万美元。
EB-5申请条件相对宽松
●无商业管理经营背景、年龄、教育程度及语文能力的条件限制。
●仅须证明资金来源为合法即可,包含薪资奖金、投资企业股份所得、买卖股票、基金、房地产等收入、继承、赠予或贷款等其他多种方式。
●一人投资,全家移民,投资人、配偶及未满21 岁未婚子女可同时申请移民。
EB-5申请核准时间相对较短(视投资者出生地而定)
申请核准时间需视投资人的「出生地」而定,按照2017年3月移民局公布数据显示,对绝大多数的EB-5投资人目前均无排期问题,但大陆出生的投资者目前仅轮到14年6月份的送件(表B),因此还有一段等待时间。(下方会另说明)
平均来说,无排期问题的EB-5投资人,在送件后3至6个月内可获知申请是否被美国移民局批准,6至12个月则可取得二年期条件式绿卡,接着即可迁往美国任何地方居住,享受与美国公民同等权益的新生活。在条件式绿卡届满前90天,若该投资仍存在,也创造了10个工作机会,投资人即可申请解2年效期条件,并取得无条件的永久绿卡,同时投资者的配偶和子女也同样可以取得永久居留权。
※※※按此深入了解移民排期 ※※※
EB-5每年名额相对较多 (视投资者出生地而定)
平均来说,EB-5每年约有1万个配额(占每年美国全球职业移民签证配额的7.1%)给全球投资者申请。例如2017年的EB-5的总配额为10636名,但却无任何名额是配给大陆出生投资者。详细数据可按此参考,下方会另说明。
EB-5无居住限制
不用坐移民监,可移居美国任一州,也可继续住在海外,仅需每183天入境美一次国即可。
几个实用的EB-5网站
●美国移民局
●美国移民局投资移民EB-5专页
●美国移民局投资移民EB-5申办流程
●美国移民局投资移民EB-5区域中心介绍
【插播说明1】为何大陆出生投资者目前仅轮到14年6月份的送件就停止了?
美国签证制度会将分配给EB-5全球投资者的1万个名额按不同出生地去做签证名额分配,若某出生地国家的签证名额没有用完,则剩下的名额就会分配给其他国家的投资人。当使用过多名额的出生地国家(通常是指使用超过全球名额7%的国家),将必须等待下一年有签证名额发布,他们才能取得绿卡。此举是为了确保其他国家出生的投资者的权益。
EB-5投资移民从1990年开始执行,每年所分配的1万个名额从不曾用完,直到2014年度起(10/1/2013至9/30/2014),全部1万个名额几乎被用光,主因在于大陆出生投资者激增,使用了高达80%以上的EB-5投资名额。这80%的名额中除了本来就分配给大陆出生者的名额,更多是来自其他出生地多余的名额。随着其他国家的投资移民者人数日渐增加,剩下的签证名额当然也就变少(甚至没有),也因此从2015年度开始,大陆出生投资者就开始面临无名额,但大陆出生投资者却持续增加的案件积压状况(backlog)。
根据Charles Oppenheim, chief of the Immigrant Visa Control and Reporting Division of the U.S. Department of State的说法,预计目前大陆出生投资移民者每年无配给名额将无限期延长,等待期间至少2年半以上,如果名额仍不增加,未来可能要排5到6年。(参考数据来源)
【插播说明2】为何2017年没有分配名额给大陆出生的投资移民者?
如前面说明,当使用过多名额的出生地国家(通常是指使用超过全球名额7%的国家),将必须等待下一年有签证名额发布,才能取得绿卡。2015年起因大陆出生投资者人数暴增,就已面临无名额的案件积压状况(backlog),预计目前大陆出生投资移民者每年无配给名额将无限期延长,等待期间至少2年以上。
此外,在这份数据中的附注有说明,根据1992年中国学生保护法案(Chinese Student Protection Act of 1992)中的规定,给予中国国民的永久居留权名额如超出当年规定限额,将从次年的移民名额空间中减去相应数量。据此,2017年将从EB-3中减少300个名额,EB-5中减少700个名额。
★EB-5投资移民的40道FAQ
【投资人的条件背景】
1. 投资人是否必须有经商或教育背景?
不用。申请EB-5 的资格条件相当宽松,没有年龄上限、学历、语文、商业管理背景等条件要求,只需证明投资的金额是合法的来源所得即可。
2. 投资人的个人条件和投资条件是什么?
个人条件:
●投资人须年满21岁,其配偶及未满21岁之未婚子女均可同时申请移民。(部分州为18岁)
●投资人须具备良好健康且无犯罪纪录。
●无学历、背景、语言等要求。
●在美国任何地方投资100万,并直接创造至少10个就业机会。
●在政府认可的低就业地区投资50万,并创造至少10个就业机会。
●在经政府批准的区域中心投资50万,并直接或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
EB-5提供3种投资类型,投资人需择一以满足EB-5投资移民的投资条件:
1. 受困事业Troubled Business│在政府认可的受困事业投资100万,并创造至少10个就业机会。
2. 个人直接投资(简称个投)New Commercial Enterprise Not Associated With a Regional Center│投资人实际经营一家公司,并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投资金额为100万美元。(此点多指投资人将投资金额投入到新建企业或收购现存企业)
3. 区域中心投资New Commercial Enterprise Located Within and Associated With a Regional Cente│投资人选择投资于美国移民局已经批准的区域中心,并直接或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申请人无须参与经营,也无须居住于所投资的区域中心。这类投资金额为50万美元。
3. 夫妻双方是否可以只先一人申请?
可以。例如先生名下有公司,则太太可先带小孩申办,如此一来先生的收入将不会被列入美国纳税收入,先生可于日后再行办理。
4. 是否可让小孩直接当投资人去申请EB-5?
只要小孩年满21岁则可以单独当投资人,部分州则只要年满18岁即可单独申请。(通常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随父母一同移民)。
5. EB-5投资移民和L-1 公司内部调派人员签证哪个适合我?
持L-1签证申请绿卡需等待近4年,且申请人需亲自参与美国公司经营管理,否则签证到期后就要回国。而EB-5投资移民申请人无需参与企业运营,且申请周期较短,因此EB-5对大部分以获得绿卡为最大目标且不想亲自经营生意的投资者来说更合适。
6. 投资人曾经向美国移民局申请签证遭到拒绝,是否还可再办理EB-5?
过去曾有签证被拒的记录,并不会影响投资人的申办资格,除非过去被拒绝的原因涉及移民诈欺或其他重大案件。
【EB-5的申请数据与流程】
7. 申请EB-5需要准备哪些数据?
个人数据
●移民申请表I-526及DS-230。
●申请者背景简历。
●申请者包括家属(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的出生证眀及基本数据。
●结婚证明。
●户籍誊本。
●护照影本。
●良民证(若申请人在美国境内则不适用)。
财力证明
●五年税单、公司财报、不动产鉴定等文件。
资金来源
●投资金来源证明,包含薪资奖金、投资企业股份所得、买卖股票、基金、房地产等收入、继承、赠予或贷款等其他多种方式。
投资文件
●投资项目认购协议书。
●汇款水单影本。
其他
●进一步的佐证或财务数据:依申请人个人情况而定,需要具体和律师讨论。
8. EB-5投资移民的申请流程?
最快约6 -12个月即可取得条件式绿卡入境美国。拿到条件式绿卡2年后可换取永久绿卡。取得条件式绿卡5年可申请美国公民。简单说,约可分为三大步骤:
(1) 第一步│I-526临时绿卡申请:此步骤是投资移民的资格申请,无论投资人居住在美国还是身在海外都需要递交此项申请。美国移民局对于I-526申请,主要是审核投资人的资格是否符合、投资的区域中心是否合格、以及投资人的资金来源是否合法。
●若I-526申请被拒,则投资资金会全额退回给投资人。
(2) 第二步│I-485调整身份或到美国海外领事馆面谈:此步骤将根据申请人所在地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如果申请人已经在美国国内持有合法有效签证,便可以直接在美递交I-485申请调整身份;如果申请人在海外,就需要在当地使领馆接受面谈。
(3) 第三步│I-829申请永久绿卡,即移除临时绿卡二年效期的限制:在入境美国21个月后起算3个月内提出投资金额仍在,且已创造10个工作机会之证明,则可移除有条件绿卡,即取得永久居留权(永久绿卡)。目前I-829递交后到拿到永久绿卡的等待时间约为21个月,详情可参考移民局公布的调度时间。
9. 移民局在哪一步骤会审查资金?哪一步骤审查投资人背景?
移民局在审理I-526时就会对投资金额的合法性进行严格的审核。并在调整身分的步骤(I-485)时对投资者个人背景审核。
10. 有条件绿卡申请(I-526)被拒绝的主要原因为何?
根据过去统计,I-526未被核淮的原因大都在于资金来源的数据不完整。自从911以后,美国政府致力于防恐及防止洗钱,移民局要求申请人提供资金来源的充分证据以做为审查的依据,建议申请人准备的数据愈充分愈能一次顺利过关。
11. 永久绿卡(I-829) 未被核准的主要原因为何?
依据过去统计数据,被拒主因多为为未能创造10个工作机会。
【投资人的资金条件】
12.到底需要多少钱才能申请 EB-5投资移民?
●EB-5分为三种投资类型与资金额:投资人需择一
- 受困事业│在政府认可的受困事业投资100万,并创造至少10个就业机会。
- 个人直接投资│投资人实际经营一家公司,并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投资金额为100万美元。(此点多指投资人将投资金额投入到新建企业或收购现存企业)
- 区域中心投资│投资人选择投资于美国移民局已经批准的区域中心,并直接或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申请人无须参与经营,也无须居住于所投资的区域中心。这类投资金额为50万美元。
● 就业机会的定义:每星期工作时间35时以上。合格受雇者包括美国公民、拥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及具有合法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但投资者及其配偶和子女不包括在内。
● 投资须为商业性企业,而非无息证券(如股票)。
● 投资期限为五年,需在移民申请前投入规定的投资金额。
※以上金额仅为必要的投资金额,尚未包含律师与其他相关代办费用。
13. EB5投资移民的资金何时要付清?如果申请失败会把钱还我吗?
美国移民法律要求投资者先做出投资,再提交I-526移民申请。投资人在等待申请批准期间,其资金将存先放于监管账户(escrow)作保护,待投资人的I-526移民申请批准后,该项资金才能使用。若移民申请被拒绝,则资金会全额退还给投资人。
14. 投资人的资金来源条件什么?
●投资人须拥有50万美元(或100万,视投资标的)以上的资产证明。
●投资人必须证明资金来源合法性(如薪资、营利、投资、买卖、配偶互给、赠与、继承、借贷、等来源)。
●夫妻净资产达 100万美金(不动产、金融商品、有价证劵、银行存款等)、或最近两年夫妻收入达30万美金、或近两年投资人收入达20万美金。
●未来可预知的合法收入不能作为投资资金。
15. 什么是资金来源合法?
也就是该以投资资金是合法取得,或是通过合法管道获得。因此若是以不合法/不正当方式取得的资金,如非法赌博、洗钱、挪用公款、抢劫或偷窃则不可用于EB-5。
16. 怎样才算是来源合法的资金?
投资人需证明其资金是以合法方式取得,如合法的商业经营、薪酬、投资、财产出售、继承、赠与、借贷、房地产抵押借款等合法手段。通常报税记录、提出公司资产负债盈利记录是很有利的证据。
17. 在美国买房子可以当作EB-5投资移民的投资标的吗?
不能。因为没有创造就业机会,不属于投资移民。
18. 投资人投资50万美元申请EB-5,是否也能带上配偶和子女一起移民?
可以。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以一同申请,换句话说,就是一人申请,全家都绿卡。
19. 我在美国读书或工作(F1/H1B),我的父亲能为我提供投资资金,我是否能使用这笔资金进行EB-5投资移民?
可以。只要你年满21岁,以家人赠与方式取得所需资金,只要在缴纳赠与税后就可用于投资移民。(当然赠与者必须提出赠与资金的合法书面证明)
20. 赠与的资金是否可在取得永久居民身份后收回?
不可以。
21. 资产大部分都在配偶名下,是否一定要配偶做主申请?若资产少的做主申请,是否需要提供配偶赠与协议?
夫妻两人都可以做主投资人,且不需要赠与协议。
【EB-5投资标的相关】
22. 什么是区域中心Regional Center?
为了有效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并吸引国外资金集中投资于政府核准的特别规划的地区,美国政府于1993年起在EB-5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一项「区域中心移民法案(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此项法案目的在于提高区域生产力、为特殊地区创造更多就业工作机会,进而促进经济增长、并增加国内投资的任何公立或私立经济单位。
区域中心可以是私营单位也可以是公共事业单位,这些区域中心多以LLC(有限责任公司)之形式设立,每个区域中心拥有至少一个或多个投资项目,透过此项目进行投资移民,投资者所投入的资金将会被引入特定选择的美国地区(区域中心)。
为了吸引国外资金集中投资于政府核准的区域中心,美国政府将投资金额从100万降为50万美元,并将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的规定,放宽为「可直接或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
23. 美国有哪些区域中心?
据美国移民局官方统计,截至2017年2月6日为止,在美国移民局注册并获得审批的区域中心已高达879个,按此可参考区域中心的具体名单。
24. 透过区域中心的EB-5投资移民和个人直接投资的EB-5方案最大不同处是什么?
先了解一点,EB-5投资移民的最大目的是吸引外国投资在美创造新的工作机会,提升美国经济发展。因此,EB-5投资移民成功的关键之一在于如何让移民局认定你的投资所创造出来的工作是符合移民法要求的工作。目前EB-5投资移民项目创造出来就业有以下三种情况:
(1)【直接就业Direct Jobs】,个人直接投资的认定法,只有直接就业才会被移民局承认。
─ 亦即你的投资确实创造出来的工作,例如你的美国投资企业直接雇用10名美国公民。
─ 通常以W-2表和公司的季度报表来确认。
─ 区域中心的直接就业和自主经营的直接就业的定义和计算方式不同。区域中心的直接就业是根据经济学模型标准推算,无须参考W-2。
(2)【间接就业Indirect Jobs】,区域中心投资的认定法,在区域中心创造的间接就业也可被承认。
─ 指你在美国的投资企业向美国当地企业购买产品和服务时创造出来的工作。
─ 例如,因为你的美国投资企业而带动当地交通运输,因而使当地运输业必须聘雇更多司机。
─ 这类员工并非由你直接雇佣,也不是为你工作,但却是因为你的投资而使他们收入提升。
(3)【衍生就业Induced Jobs】,区域中心投资的认定法,衍生就业也可能被移民局承认。
─ 指你的美国投资企业员工使用你给予的薪资做消费行为,导致当地其他行业的员工需求提升。
─ 例如,你的美国投资企业员工每天都会买咖啡和加油,因此使咖啡店和加油站需增加员工来满足需求。
总结:
→ 个人直接投资只接受直接就业。区域中心可接受间接就业和衍生就业。
→ 若为收购受困企业(troubled business),保留(Preserved)下来就业的员工也可计算。
复习:EB-5的三种投资类型、资金额与就业创造要求
1. 受困事业│100万投资金,创造至少10个直接或保留就业机会。
2. 个人直接投资│100万投资金,创造至少10个直接就业机会。
3. 区域中心投资│50万投资金,创造至少10个直接或间接获衍伸就业机会。
25. 投资有风险吗?
投资者必须了解:有投资就有风险,报酬与风险是投资的一体两面,虽然不少区域中心都在争取为投资者提供一些保障,但根据美国投资移民法,投资者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任何EB-5区域中心不可以任何方式保证还本。不过发展较成熟的区域中心,其控制风险能力较佳,申请人即使回报率不高,但却相对较安全。因此,如何选择适合的区域中心成为投资者的最重要课题。建议投资人务必了解任何国家的投资移民政策均有风险,选择有预先规划好的退场机制、还款来源或提供资产设置担保的投资项目,较能减少投资人的风险。
26. 若选择投资区域中心,投资人的投资额是否有不亏本的保障?
根据移民法规定,任何投资皆是风险共担,因此即使是投资区域中心,政府仍不担保任何利益及风险。
27. 区域中心的投资人是否必须参加投资企业的运营?
不用。
28. 在拿到临时绿卡、尚未取得永久绿卡前,若投资企业经营不善,后果将是什么?
一旦在临时绿卡批准后,如果所选的区域中心投资项目经营不佳甚至倒闭,则投资人将会失去申请正式绿卡的资格,且所投资金是不予返还的。所以,一定要慎选投资标的。
【EB-5投资人的绿卡与入籍】
29. 一般投资移民申请人多久可以拿到绿卡呢?
主要仍须视投资人出生地而定。一般而言,若投资移民申请人已经以合法有效身份在美国居住,大约6个月左右便可拿到绿卡;若投资人在原居住地,约需8 -12个月可拿到有条件绿卡。
●大陆出生的投资者因为名额与排期限制,因此以上时辰并不适用。按2017年3月移民局最新公告,目前大陆出生投资者仅轮到14年6月份的送件。
30. 投资移民成功后,拿到的是有条件绿卡,对吗?
是的,在第一步骤I-526投资移民申请成功后,即可拿到为期2年的有条件绿卡。投资者在持有条件绿卡21个月后需向移民局提交I-829申请,移除2年效期之条件,转换为永久绿卡。目前递交I-829到拿到永久绿卡的等待时间约为21个月。
31. 持有条件绿卡者, 是否需要居住于投资方案所在地吗?
不需要,可以住在美国的任何地方,无须因投资地点而受牵制。
32. 持有条件或永久绿卡,,需在美国居留多久?
当收到美国海外领事馆签发的临时绿卡签证后,申请人必须在180天内入境美国。持有绿卡代表申请人有永久居留之意图,申请人可利用申请Social Security Number、购买或租房屋、考驾照、开银行帐户、申请信用卡、报税等方式来证明自己有永久居留的意图。建议投资人每年在美国居住6个月以上;或至少每6个月进入美国一次。若绿卡持有人因故需离开美国1年以上,则需在离开美国前向移民局申请白皮书(Re-entry Permit)并获核准。在此原则下,最多可以在境外停留两年。
33. 有条件绿卡及永久绿卡的效期各为多久?
有条件绿卡效期2年,在到期前3个月内向美国移民局提出I-829申请,以解除二年效期之条件,并取得「永久绿卡」。永久绿卡效期为10年,届期可申请展延。
34. 条件绿卡与永久绿卡有什么区别?
条件绿卡和永久绿卡主要的差别在于效期长短,条件绿卡效期为2年,永久绿卡则为10年且可展延。除此之外, 二者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完全相同。
35. 为何EB05投资移民一定要经过条件绿卡的步骤?
投资移民之所以需要经由有条件绿卡,然后再申请正式绿卡是为了确保投资的持续和稳定性。
36. 若主申请人在美居住时间没有满足移民局要求,是否会对家人的身分造成影响?
在临时绿卡期间,若主申请因故不符合移民局需求就会影响家人。但如果是临时绿卡条件已解除,全家人绿卡各自独立,彼此将不受影响。
37. 投资人在办理EB-5投资移民过程中结婚或生子,配偶和子女是否可和申请人一同获得身份?
只要还没有到面试阶段,投资人都可以将配偶或子女加入,届时一起去面试就可同时获得签证。如果赶不及面试,配偶和子女仍是可以在之后以申请办理家庭团聚来获得绿卡。
38.若投资人的正式绿卡被拒绝,家眷是否可以继续留在美国?
若投资人的正式绿卡被拒绝,其家眷则须与主投资人一起离开美国,除非他们持有其它有效签证,如学生签证或非移民工作签证等才可继续合法居留美国。
39. 如何取得美国公民资格?
成为合法永久居民是通过归化方式取得美国公民资格的第一步。拥有绿卡满5年是申请归化的一个基本条件。第二个要求是归化申请前的5年期间,需在美国居住至少30个月。一旦成为美国公民,即可享有投票权、担任公职等社会福利。
加映:入籍美国公民的步骤详解
40. 投资人的纳税规定为何?
在拿到临时绿卡后,无论是海外或美国境内的收入资产皆需缴纳两国的税率差。拿到临时绿卡前的收入资产是无须缴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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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iedt:文中图片皆来自网络)